发挥乡村旅游在乡村振兴中的作用
旅游业所具有的综合性和带动性的特点,决定了其先天就具有致富一方的功能。湖南是旅游资源大省,自然生态资源、历史文化资源、民族民俗资源、红色文化资源极其丰富。近年来,乡村旅游以其强大的市场优势、新兴的产业活力、强劲的造血功能、巨大的带动作用,在我省脱贫攻坚中发挥了显著的作用。巩固脱贫攻坚成果,全面推进乡村振兴,进一步发挥乡村旅游的巨大作用是应有之义。
提高认识,坚定旅游振兴乡村的信念与决心
精准认知旅游的特殊性质。旅游是充分运用市场机制的朝阳产业,效率高、成本低,是造血式的产业,可以由脱贫直接跃升到致富;是广泛受益的产业,带动性强、覆盖面宽;是物质和精神“双振兴”的产业,持续性强、返贫率低;是富有尊严的产业,利于相互尊重、平等交流;是促进和谐的产业,利于社会稳定、生态文明;是促进国际交流的产业,利于增进国人与世界各国人民的了解、维护世界和平。
充分认识旅游的特殊作用。旅游产业在扶贫攻坚工作中做出了重要贡献,是扶贫攻坚的生力军。现阶段,我们处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向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阶段转变,旅游的作用不可替代,因为,我国旅游业已跨入“全民休闲度假旅游时代”,各级政府要主动作为、善作善成,推动社会各界积极融入“全域旅游”大局,发挥好旅游业在巩固乡村振兴中的特殊作用。
切实把握旅游的特殊机遇。把握好伟大而艰巨的乡村振兴工程给乡村旅游带来的历史机遇,把发展乡村旅游作为义不容辞的历史使命、政治责任。创新工作思路,加强相关能力建设,以更大气魄、更大担当、更大作为,投入到推进乡村旅游的伟大实践中。因地制宜、因地施策,是乡村旅游振兴的发展方向,要按照现代旅游消费特点,大力发展个性化、特殊化、差异化的旅游业态。
创新思路,共建共享共帮旅游产业提质发展
加大乡村旅游政府扶持力度。按照“因事设职、专兼结合、权责明晰”的原则,建立健全有效协调工作机制,统筹解决乡村旅游发展中规划对接、用地保障、行政审批、资金整合使用等问题。通过加强政策扶持,引导和支持返乡农民工、大学毕业生到建档立卡旅游贫困村就业创业。鼓励来自贫困地区的创业成功人士、企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等,返乡参与建档立卡贫困村的乡村旅游创客行动。引导文化艺术界、科技界等各类专业人才,发挥专业优势和行业影响,到有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村进行创作创业,形成榜样示范效应。
扎实推进乡村旅游产业的专业化分工,建立分工协作、上下游高效衔接、农工商贸游有机结合的乡村旅游产业体系。推动“互联网+乡村旅游”,全面启动“智慧乡村游”工程,探索运用PPP等模式,建设县域乡村旅游在线服务平台,实现信息智能推送、网络营销、网络预订和网上支付等互联网服务功能。通过“互联网+精准扶贫”方式,建设信息化网络平台,加强对贫困地区旅游资源和产品的线上推广,实现旅游扶贫成效的动态监测以及相关信息资源的共享互通。
建立健全切实有效的社会帮扶机制。全方位推进实施结对帮扶工程,积极推进各类旅游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与旅游扶贫村“结对子”,在劳动用工、农副产品采购、产品开发、宣传推广等方面加强对口帮扶。理顺并建设好社会公益扶贫机制,让“公益扶贫”成为区域全民性的“共生价值观”,形成全民共建“乡村旅游业”的发展观念,营建“一业荣(乡村旅游)”“业业荣(区域经济)”价值认同的良好社会氛围。
政府主导,为乡村旅游大发展提供强力保障
加大基础设施建设力度。加大财政性资金投入,统筹利用惠农资金,加强乡村旅游重点村进村道路、停车场、厕所、垃圾污水处理等基础服务设施建设。
强化政策优惠措施。出台相关税收政策保障措施,提高生态补偿标准。支持旅游企业进行乡村旅游资源开发,与农户建立紧密的利益纽带连结,吸纳或租赁农户的山林、果园、鱼塘、土地、房产等生产资源和政府扶贫资金折股合作,实现乡村旅游经营业主与当地农户共建共享,盘活农村旅游资源要素,让农业人口分享更多资产性收益,达到增收致富的目标。
突出宣传推广活动。结合各地的形象宣传,集中宣传介绍旅游村情况,设计推出旅游新概念、新亮点,引爆旅游消费,推动方方面面支持参与旅游乡村振兴